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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十一期培训班学员的通知

2017年05月24日 02:32  点击:[]

各有关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团省委、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陕西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十一期培训班,现就推荐学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各高校的主要学生干部、理论学习骨干、优秀社团负责人、科技文体骨干(分配名额见附件1),由各高校推荐,团省委考核并确定最终人选。

二、招收名额及条件

由各高校按照分配名额推荐319名候选人,经过统一考试,差额选拔约240名参加本期培训。学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信仰共产主义,具有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愿和决心;

2.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3.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操守,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勤于学习,具有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位列本专业前30%;

5.综合素质较高,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6.参加过校级骨干培养,经考核成绩优秀;

7.大学本科二、三年级学生,研究生、专科一、二年级学生,政治面貌原则上为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高校应至少推荐一名研究生会主要干部参加培训;

8.原则上从担任过校级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的学生干部中进行推荐。

三、有关要求

1.请各高校按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尽快选拔、确定本校参加“陕西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十一期培训班的候选人,并将学员推荐表(见附件2)和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7年6月7日前报至团省委学校部,选拔结束后,学校部将公布正式学员名单。

2.学员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1寸证件照(一张)、校团委介绍信,材料不齐者不予报到。

3.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食宿费用由团省委承担,学员往返学校和培训地之间的旅费由所在学校承担,请各高校团委做好衔接工作,并督促学员按时报到。

4.学员需严格参加各个培训环节,完成全部培训内容,集中培训期间不得请假,无故旷课者即视为自动退学。

5.各高校团委应帮助学员协调集中培训期间各项事宜。

未尽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

联系人:黄星元 张佳佳

电  话:029-88412048

邮  箱:867089572@qq.com

附件:1.“陕西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十一期学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陕西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十一期学员推荐登记表

3.“陕西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十一期培训班学员推

荐汇总表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学生联合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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