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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19年10月22日 17:14 团委办公室 点击:[]

 

杨职院团发[2019]12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团总支:

   日前,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下发了《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现就落实文件精神,深化我院学生会改革的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明确学生会职能定位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改革运行机制

  (一)两级学生会均要建立“主席团+工作部门”的学生会组织架构模式,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三、坚持精简原则

学生会组织不应重叠与复杂,要优化学生会机构和人员规模。

(一)院级学生会相关要求。院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得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超过6人。因我院分三个校区办学,学生会总人数可控制在60人以内。

(二)分院级学生会相关要求。分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30人以内,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明确遴选条件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该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五、严格遴选条件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一)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工作部门成员遴选程序。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分院团总支推荐,报党总支同意,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核后,报学院党委确定。要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院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分院团总支推荐,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

(二)分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工作部门成员遴选程序。分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分院团总支同意,由分院党总支确定。

六、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一)院级学生代表大会。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分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额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求全覆盖。

(二)分院学生代表大会。分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应当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并经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七、坚持从严治会

落实《学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

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各团总支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团委。

八、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分院团总支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九、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

    学生会要在学院党委的全面领导下,开展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工作。学院团委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党委有关要求。

十、团组织的具体指导

    学院团委1名副书记具体指导学生会工作。各分院团总支书记具体负责指导分院学生会工作。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等,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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