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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寻访2019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2020年07月01日 10:00  点击:[]


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团省委通知安排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陕西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6月至8

二、奖励设置

1.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各团总支择优推荐1名人选,院团委各团总支推荐的人选中择优选取3名推报至团省委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2.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院团委从最终确定的3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1人至团省委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报名条件

1.一、二、三年级学生,重点关注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工作安排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715日)

院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择优推荐3人作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

(二)省级推荐阶段(2020719日至89日)

团省委学校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事迹展示、集中评审公示等方式产生一批“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择优向全国组委会推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

(三)全国寻访阶段(20208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 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219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推荐标准。各团总支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对照评选条件组织人员对申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在听取所在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无异议后才能上报。

(二)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各申报人选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汇总表(见附件1、2),填写申报表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用词规范,不在表中出现空白等情况。

(三)请各团总支务必于2020年7月15日18:00前提交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1.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腊文洁

联系方式:029-87083905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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