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心理测评的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试点测评的有关要求,提高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学院决定在全院统一开展2020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2020级全体新生
二、工作程序
本次测评工作在省委教育工委领导下进行,测评所用网络版量表由培训基地联系,培训基地负责学院主试人员的培训工作。
学院心理咨询中心组织筛查测评数据、与有心理障碍的学生约谈、进行数据录入和处理、撰写测评报告等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一)测评时间:2020年11月18日---11月26日
(二)测评方法:各团总支安排辅导员联系机房,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测评,也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在教室用手机集体测评。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测评氛围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一方面要做好主试人员心理健康测评基本知识的普及工作,了解和掌握本次测评的要求和规则,配合学院做好测评工作;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新生的心理健康意识,使新生积极配合做好本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各团总支要按照要求,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好本次测评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好组织测评及组织约谈等工作;在实施测评过程中,要向学生讲明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和意义,征得学生同意的基础上开展心理健康测评。
(三)全面协调,严格保密
为保证测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测评数据和结果由培训基地统一存档管理,反馈的测评数据和结果由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接收,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测评结果,相关人员不得向外公布、泄露测评结果。
联系人:王少丽 电 话: 18392120569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代章)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