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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暑期到党政机关见习活动的通知

2017年06月30日 02:53  点击:[]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为了促进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了解政府、树立为民理念,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同时为深化政务公开、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党政机关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大学生暑期到党政机关见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20日—6月30日 报名遴选

7月1日—7月14日 人员选拔、分配

7月15日—8月25日 学生见习

二、对象及流程

(一)遴选对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三年级本科生、研究生、经学校审核推荐的优秀外籍留学生,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大专二年级学生,杨陵籍在外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全区精准脱贫对象户中就读于大专以上高等学校的学生。

(二)遴选流程:各镇(办)、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6月23日前将填写好的《杨陵区党政机关大学生见习需求申报表》(见附件1)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团区委),经工作小组联合审定后,面向驻区高校团委提出选聘需求,同时发布公告接收杨凌籍在外就读大学生报名。驻区高校团委根据选聘需求,按照见习岗位与学生专业结合的原则,采取大学生个人申请和院系推荐相结合等方式,填写《杨陵区2017年大学生暑期见习推荐表》(见附件2)确定最终人选。高校推荐和个人报名截止6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珊汝(团区委),电话:029-87019032,邮箱:289414101@qq.com。

三、组织实施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人员组成杨陵区大学生暑期到党政机关见习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办公室,负责制订实施方案,确定见习学生人数、见习岗位、名额分配和见习管理等日常工作。

(一)对见习接收单位的要求

1.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至少安排大学生到基层调研1次。

2.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

3.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向见习的大学生每人发放见习补助1000元,并办理见习期间意外伤害保险。

(二)对选派高校的要求

1.组织好见习大学生报名及遴选工作。

2.做好见习纪律、交通安全、保密要求等见习前宣传动员教育。

(三)对见习学生的要求

1.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2.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注意见习期间个人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四、总结考核

见习结束时,每名大学生完成一份1500字的见习工作总结,并上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见附件3)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大学生见习工作小组备案,见习工作小组对顺利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证书,并将相关材料送选派高校备案。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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