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职院团发〔2018〕3号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评选表彰
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了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员发展及团内表彰工作,现印发《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2018年4月8日
附件: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
本次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评选表彰工作主要任务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员发展、表彰奖励等环节。
(一)团员教育评议阶段(4月10日—13日)
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全文、陕西日报《探寻习近平总书记在梁家河的青春足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落实《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广泛开展“一学一做”实践教育活动,提升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此基础上,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民主评议工作分自评、互评、组织评议三个阶段进行。自评由每个团员对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学生手册》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客观正确的评议自己,实事求是的自我鉴定。互评即民主评议,以团支部为单位,本着对每个团员认真负责、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共同提高的原则,充分评议每个团员。组织评议由团总支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认定最终评定等级。
(二)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及团员发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
1.团籍注册工作。根据教育评议结果,对于合格团员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对于基本不合格团员,三个月后观其改正情况确定给予或不给予注册;对于不合格团员,六个月后观其现实表现确定给予或不给予注册。
各团支部在开展注册工作前,应做好团员素质的摸底工作,要开好一次支委会、一次民主生活会和一次支部大会。在开展团籍注册工作期间,同时要做好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完善和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团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因外出实习等情况不能按期返校的,团支部可将其注册时间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支部应及时提醒,对组织观念淡漠,经教育仍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个月未注册的团员,应注销团籍,收回团员证,按自行脱团处理。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对确定为基本不合格团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给予3个月的考察期,通过教育后,视其情况再确定其团员资格;对确定为不合格团员的,除进行教育外,原则上予以团内除名,确有悔改并申请保留团籍的,给予留团察看处分(六个月的考察期,毕业班为三个月),视其现实表现,再确定其团员资格;对严重违反团的纪律,表现较差的团员,给予开除团籍处分(各团总支需将处理团员的意见形成书面处理报告报送校团委办公室,团委会研究后执行)。
2.团费收缴工作。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缴纳团费是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合格团员在本阶段内,以团支部为单位造册登记团员基本信息,计收团费。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学生团员团费收缴标准为0.20元/月,每年按12个月计算,团员缴纳团费后再注册,并在团员证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日期,加盖注册章。院团委将按照各分院实际团员人数计收团费。各团总支须在此阶段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造册登记表及团费交团委办公室。各团总支要对近年来无故不缴纳团费、无故不过团组织生活、团员意识淡薄的团员进行摸底,开展批评教育工作,并按照新标准追收所欠团费,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各团总支形成相应材料上报团委,视其情节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
3.团员发展工作。发展团员要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防止突击发展、超额发展、随意发展。本年度发展团员数为150名,名额分配:水利工程分院 19 名,建筑工程分院 15 名,交通与测绘工程分院 17 名,机电工程分院 16 名,信息工程分院 15 名,经济与贸易分院 13 名,旅游与管理分院 8 名,生物工程分院 10 名,生态与环境工程分院 13 名,药物与化工分院 10 名,动物工程分院 14 名。
(三)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阶段(4月23日—4月25日)
评选条件见《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指导教程》。
1.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总支6个;学生社团工作优秀组织奖6个;学雷锋暨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6个。院级红旗团支部占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0%,分院级红旗团支部占参评总数的20%;优秀学生社团占参评总数的20%。
2.先进个人。院级优秀团干部占参评团干部总数的5%,分院级优秀团干部原则上每班1人;院级优秀团员占参评总数的2%,分院级优秀团员占参评总数的10%;优秀社长按社团总数的20%评选;工作成绩突出的青年教师、团委委员、团总支委员可申报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原则上各团总支可推荐1名。
假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00名;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100名;最美青年志愿者100名;社团活动积极分子100名。名额分配:水利工程分院各14名,建筑工程分院各9 名,交通与测绘工程分院各11名,机电工程分院各11 名,信息工程分各9名,经济与贸易分院各10名,旅游与管理分院各4名,生物工程分院各7名,生态与环境工程分院各9名,药物与化工分院各7名,动物工程分院各9 名。
(四)表彰奖励阶段(时间另行通知)
召开2018年共青团工作总结暨五四表彰大会,总结工作,对先进集体各个人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
二、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团员民主评议、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员发展、团内先进评选及团内表彰工作,对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严肃团的纪律,整顿团的组织,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团组织要提高思想,统一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要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把握原则,严格程序。团员民主评议、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内先进评选以及团员发展是一项严肃而认真的工作,必须认真细致,扎实深入推进,力戒形式主义。尤其在民主评议阶段,应按程序认真评议,不能随意简化或省略工作程序。民主评议、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内先进评选四个环节是紧密相连、相互统一,要依次按顺序进行。各团总支要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后,予以公示,公示异议期为3天。公示期间,设立投诉电话87083905,接受学生监督。
(三)认真总结,推动工作。关注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各分院对二年级团员的《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写实登记》落实不力的团支部和个人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二是经典晨读工作,凡是组织不力的团支部和表现不积极的团员,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各团总支要对一年来的共青团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问题,限时整改。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要求提交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院团委将适时召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工作答辩会,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分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分院审批表彰;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分院审查后,报送有关材料,经院团委综合审核后,报学院党委审批。各项材料报送时间截止4月26日,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