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共青团陕西省委“两红一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21日 18:15  点击:[]

各团总支:

      根据陕团办发(2018)54号《关于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陕西省团建先进县”》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院团委决定从基层团组织中择优推荐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

   (2)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3)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申报条件

(一)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尤其是“7.2”重要讲话,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实效,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所在团组织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组织信息完整,无违规发展团员问题。个人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或曾被市级团委以上单位表彰。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党员、预备党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研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尤其是“7.2”重要讲话,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

      2.对党忠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在政治、思想、能力、作风上全面过硬。

      3.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进一步克服脱离青年倾向,去除“四化”,既身至基层、更心系青年,真正当好青年之友。在联系服务青年中接地气、转作风,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让青年的获得感更加切实,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爱岗敬业,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实效,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018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7.所在团组织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组织信息完整,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所在团委获得过市级团委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本人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或曾被市级团委以上单位表彰。

团省委机关干部和各市(区)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三)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尤其是“7.2”重要讲话,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4.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实效,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组织信息完整,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最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或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二、工作要求

      1.强化典型示范。要重点推荐作出积极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示范效应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要通过本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展示推报个人和组织的先进事迹,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未做展示的将不予考虑评选。

      2.严格推荐标准。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人员对申报组织和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在听取申报组织、人选所在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无异议后才能上报。

      3.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各申报组织和人选须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2、3、4),并撰写2000字的事迹材料。填写申报表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用词规范,学生团员单位职务统一明确为“某支部团员”,不得罗列其他各类非团内职务,不超出规定的页面,不在表中出现空白或“材料附后”等情况。

      各团总支务必于2018年11月23日12:00前,将推荐组织和人选进行汇总(见附件7),与申报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事迹材料报院团委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刘  钊

       联系方式:029-87083905

 

       附件1.“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 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2018年度团省委“两红两优”推荐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举办中华民族精神演讲比赛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陕西农林职业技术大学(原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地址:  陕西杨凌高新农业技术产业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编:712100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