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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2024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09日 09:05  点击:[]

各分团委: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委党建带团建工作,贯彻团省委关于高校共青团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的“三力一度”,结合各分团委2023-2024年度(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期间)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执行。

此外,各学院2023-2024年度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议、评优,由各分团委评审报党总支同意后予以表彰。学校2023-2024年度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分团委初审后,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经校团委评审、报学校党委同意后予以表彰。

请各分团委于2024年4月17日前,提交自评表、工作总结、支撑材料、汇总表(附件11)电子版,各项先进申报表纸质版材料。

 

人:腊文洁   

联系电话:029-87083905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9

2023-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及团员发展

开展2022级、2023级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及团员发展工作。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参考《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级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及团内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杨职院团发〔2023〕11号),完成后与2021级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团内先进评选结果一并报送。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1.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分团委6个;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3个,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3个;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3个;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3个。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参评团支部总数(以智慧团建在册统计数为准,下同)的10%;二级学院的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参评总数的20%;优秀学生社团占参评总数的20%。

2.先进个人。校级优秀团干部占参评团干部总数的5%,二级学院的优秀团干部原则上每班1人;校级优秀团员占参评团员总数的2%,二级学院的优秀团员占参评总数的10%;优秀社长按社团总数的20%评选;工作成绩突出的校团委委员、分团委委员、符合团员身份的青年教师可申报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每分团委可推荐1-2名。

此外,设基层组织建设先进个人,主要表彰在年度团员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支部书记;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主要表彰在年度系列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员和青年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主要表彰在年度大型赛会、社区服务、生态环保、劳动课程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和青年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主要表彰在挑战杯等创新创业大赛中表现突出的团干部和团员青年。

(三)表彰奖励

表彰时间暂定为5月10日(星期五)。 

二、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团委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分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组织好各项评议、评优工作。

(二)确保程序规范。团员民主评议、团籍注册、团内先进评选等工作,务必依规评审、有序安排、科学实施。各分团委对评议评优结果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日历日。

(三)提升工作内涵。各分团委要以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为契机,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攻坚,全面从严治团,抓稳基础,抓实重点,抓好亮点,不断提升工作内涵,促进我校共青团事业再上台阶。

 

附件:1.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工作暨五四表彰考评办法

          2.2023-202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分团委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表

3.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团员教育评议及年度团籍注册登记表

4.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基层组织建设先进个人、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5.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五四红旗分团委”申报表

6.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工作单项奖申报表

7.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

8.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

9.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社团社长”推荐表

10.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工作    

单项奖先进个人推荐表

11.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校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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