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杨职院团发〔2024〕10号关于做好2022级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及团内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02日 16:25  点击:[]

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0〕7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2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团内先进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122日至1218

二、开展对象

2022在册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三、具体任务

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一)团员评议122-128日)

按照自评、互评、组织评议三个阶段开展团员民主评议。自评由每个团员对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2024年度个人学习、工作、生活表现情况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进行个人总结并撰写个人评价材料。互评即民主评议,以团支部为单位,本着对每个团员认真负责、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共同提高的原则,充分评议每个团员。组织评议由二级学院团委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审核并认定最终评定等级。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将作为“推优”“优秀团员”等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

(二)团籍注册1291212日)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1.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团员,以支部为单位,由校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将评议等次填写在注册意见栏,并加盖由校团委统一制作的团籍注册印章。

2.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3.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学院团委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学院团委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校团委备案。

4.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必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栏内注明离团时间,并加盖团委公章,团员证由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5.团籍注册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团委将开展团籍注册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团委。

3)团内先进评选(1213—1218日)

1.名额分配。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0%,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参评总数的20%;级优秀团干占参评团干总数的5%,学院级优秀团干原则上每班1人;级优秀团员占参评总数的2%,院级优秀团员占参评总数的10%。

2.先进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校团委有关规定,结合团员评议结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定。同时,先进个人学业成绩原则上要在专业排名前30%,不得有“挂科”。

3.核查公示。各二级学院团委按照规定进行初步核查后,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日历日

4.审查审批。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个人由各二级学院团委审核并报党总支审批后保存资料;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个人由各二级学院团委审查后,填写各类申报表及汇总表,保存资料,与2023级、2024级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团内先进评选结果一并报送校团委,经审核报党委审批后,在2025“五四”一并表彰。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

团员民主评议、团籍注册和团内表彰对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严肃团的纪律,整顿团的组织,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二级学院团委结合实际,深入团支部,加强工作指导, 全面了解进展,帮助解决困难,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把握原则,严格程序

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细致,扎实深入推进,力戒形式主义。尤其在民主评议阶段,应按程序认真评议,不能随意简化或省略工作程序。民主评议、团籍注册、团费收缴(0.20元/生/月)、团内先进评选四个环节是紧密相连、相互统一的,要按照评议、注册、缴费、先进评选的顺序进行。

联系人:腊文洁      联系方式:17393152037

 

附件:1.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团员教育评议及年度团籍注册登记表

2.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

3.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

4.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

5.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个人审核汇总表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122

 

 

 

 

上一条:杨职院团发〔2024〕11号关于开展2024年学生社团年度鉴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青春筑梦迎校庆 九秩荣光向未来”主题班团会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地址:  陕西杨凌高新农业技术产业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编:712100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