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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测评工作实施办法

2017年10月23日 02:18  点击:[]

一、测评范围

    全体新生。

二、工作程序

    在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领导下进行,学院在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组织下,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测评工作。测评所用问卷和答题卡由培训基地统一负责印制,培训基地负责学院主试人员的培训工作。学院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参加测评的学生,安排主试人员、发放及回收问卷、答题卡、联系专业人员组织筛查、与有心理障碍的学生约谈、进行数据录入和处理、撰写测评报告等工作。

三、组织领导

    由团委组织实施,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根据陕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的统一安排,组织参与测评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培训,并对全体新生统一组织测评。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测评氛围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测评工作,要做好主试人员心理健康测评基本知识的普及工作,了解和掌握测评的要求和规则,配合学院做好测评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新生的心理健康意识,使新生积极配合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各团总支要按照要求,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好测评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好组织测评及组织约谈等工作;在实施测评过程中,要向学生讲明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意义,征得学生同意的基础上开展心理健康测评。

(三)全面协调,严格保密

为保证测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测评数据和结果由培训基地统一存档管理,反馈的测评数据和结果由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负责接收,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测评结果,相关人员不得向外公布、泄露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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