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经2020年12月25日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暨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落实校团委协助校党委加强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 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该办法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政治引领、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价值感,促进学生会更好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第五条 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为主,党委学工部、团委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院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分院学生代表为主,分院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及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六条 述职评议程序:
1.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扼要,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同时阐明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
2.述职汇报。以现场述职形式进行汇报,内容要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
3.述职测评。述职结束后,参加评议会的学生代表填写述职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进行评价打分。
4.公开结果。校团委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团委网站公开公示,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5.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工作计划,予以落实。
第七条 评价结果运用。建立以服务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评奖、评优、推优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 分院学生会组织开展述职评议情况须向校团委专题报告。
第九条 本办法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团委负责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