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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02日 09:02  点击:[]

 

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省委和校党委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全面加强学校共青团各项工作,经研究,现将《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总结工作、规范提交材料,保证有关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分院级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议、评优,由各分院审批、表彰;校级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分院初审后,报送有关材料,经校团委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批。请各团总支于2021415日前,提交电子版共青团考核自评表及支撑材料、工作总结,422日前提交电子版相关申报表、汇总表。

 

联 系 人:腊文洁 

电子邮箱:504942880@qq.com

联系电话:02987083905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42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及团员发展阶段(43日—415日)

    开展2019级、2020级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及团员发展工作。以上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参考《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8级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及团内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杨职院团发〔2020〕16 号),完成后与2018级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团内先进评选结果一并报送。(2021年新团员发展工作将根据团省委今年指标下达情况随后进行)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415日—422日)

1.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总支6个;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5个,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5个;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5个。校级红旗团支部占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0%,分院级红旗团支部占参评总数的20%;优秀学生社团占参评总数的20%

2.先进个人。校级优秀团干部占参评团干部总数的5%,分院级优秀团干部原则上每班1人;校级优秀团员占参评总数的2%,分院级优秀团员占参评总数的10%;优秀社长按社团总数的20%评选;工作成绩突出的团委委员、团总支委员、青年教师可申报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原则上各团总支可推荐1名。

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300名;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100名。名额分配:1.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水利分院39人;建工分院43人;交测分院35人;机电分院25人;信息分院38人;生物分院12人;生态分院26人;药化分院19人;动工分院29人;经贸分院23人;旅管分院10人。2.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水利分院13人;建工分院14人;交测分院12人;机电分院8人;信息分院13人;生物分院4人;生态分院9人;药化分院6人;动工分院10人;经贸分院8人;旅管分院3人。

(三)表彰奖励(表彰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召开2021年共青团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几点要求

(一)做好组织领导。各团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组织好本团总支的各项评议、评优工作。

(二)做到程序规范。团员民主评议、团籍注册、团内先进评选等工作,应按程序认真评议,不能随意简化。各团总支进行初步审查后,应对评议评优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日。公示期间监督电话为:87083905

(三)做实工作总结。各团总支要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的思路,对本团总支的共青团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附件:

1.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工作暨五四表彰考评办法;

2.2020-2021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团总支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表;

3.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团员教育评议及年度团籍注册登记表

4.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

5.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6.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7.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8.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9.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

10.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登记表

11.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社团”申报表;

12.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社团社长”申报表;

13.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14.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15.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校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审核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2021年团费收缴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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