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今年团费的收缴工作,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现将今年团费收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全体团员。
二、收缴标准
学生团员每人每月0.2元团费;未取消团籍的预备党员应按标准交纳团费。
三、收缴时段
从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每人2.4元)。
四、几点要求
1.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是体现团员组织观念、保持团员与团组织经常联系的重要途径。各分团委要教育和引导团支部和广大团员,进一步提高对团费收缴工作的认识,通过团费的收缴,强化团员意识,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
2.进一步做好2024届毕业生团员的团关系转接工作,保证共青团工作的连续性。
3.各分团委于6月15日之前,上交团费至财务处杨迪老师处。缴费方式:1.提交现金至南校区一卡通财务中心,领取票据。2.手机转账至学校财务公共账户,转账时需备注:XX学院2024年团费,上交后在南校区一卡通财务中心领取票据(户名: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26200701040000011)。两种提交方式都需要向财务处提供附件2纸质版团费收缴名单(分团委盖章,分团委书记签名)。缴费后,需向校团委提交票据以留存备案。
4.各分团委团费使用需经分团委书记、校团委书记签字后履行财务报账流程。
5.团费的使用范围:
(1)购置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
(2)购买或订阅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及音
像制品;
(3)培训团员团干部;
(4)开展基层团组织活动。
联 系 人:腊文洁
联系电话:029-87083905
附件:1.各分团委学生团员人数
2.2024年XX分团委团费收取明细表
3.2024年团费收缴汇总表
共青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